关于印发《内江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|
内住建局发〔2014〕268号
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印发《内江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县区及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单位:
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,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,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,逐步建立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制度,根据省住建厅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》,我局制定了《内江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现印发你们,遵照执行。
附件:1、 内江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.doc
2、 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.zip
3、 内江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应予记录的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.xls
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4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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